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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情概況
2022年03月07日,青島市互聯網相關聲量849條,其中敏感信息64條,熱門信息主要為《蘇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4號通告》,全網傳播130條。
信息來源分布
青島市當日互聯網輿情信息主要來源于新聞311條,微博246條,微信173條,客戶端107條,論壇6條,報刊4條,視頻1條,問答1條。

情感屬性分布
青島市當日輿情信息情感屬性為:中性617條,正面168條,負面64條。

詞云信息

熱門事件Top10
1、蘇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4號通告 轉發量:130
2、蘇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3、54號通告 轉發量:17
3、34家!青島市第三批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基地公示 轉發量:14
4、轉發微博@紅城發布#紅城信息播報#【3月6日貴州省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發布(附全國中高風險地區)】2022年3月6日0—24時,全省無新增本土確診病例,無新增無癥狀感染者,無新增疑似病例。截至3月6日24時,貴州省累計報告本土確診病例161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例,累計治愈病例160例、死亡病例2例。現無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病例。貴州省衛生健康委提醒:當前,國內外疫情防控形勢仍嚴峻復雜,傳播速度快、感染風險高的奧密克戎變異毒株已在國內散發,防輸入防反彈的壓力加大,建議入黔的朋友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在抵黔后48小時內主動開展1次核酸檢測,提前在微信小程序“貴州健康碼”中開展健康申報,減輕傳播風險,落實疫情防控個人責任。同時,要堅持科學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養成良好衛生習慣。持續關注國內疫情動態變化及各地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行動軌跡,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堅決守住和拓展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享美好生活,需要我們共同努力。根據“國務院客戶端”APP對全國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目錄調整的情況,2022年3月6日09時,全國11個高風險地區,136個中風險地區。高風險地區(11個)天津(1個):濱海新區天津空港經濟區雅苑足道內蒙古(8個):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東河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毫沁營村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東風路街道海東路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環河街道巴彥南路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榆林鎮陶卜齊村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廟子鎮東壩什村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京包鐵路線以北、在建三環路以東、原110國道以南、金三道以西、金四路以北、金華學府小區東墻沿線以西圍合區域呼和浩特市武川縣上禿亥鄉圪奔村山東(1個):青島市萊西市萊西市第七中學廣東(1個):東莞市大朗鎮楊新路82號、112號、124號、158號、168號、238號中風險地區(136個)河北(1個):邢臺市清河縣葛仙莊鎮袁宋莊村內蒙古(69個):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東風路街道東影北街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上新營村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蘇雅拉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北苑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西街街道藝術廳北街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迎新路街道新春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塔利村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東風路街道昭君新村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迎新路街道展北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中山東路街道中山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鐵路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路街道賽馬場社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保和少鎮野馬圖村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錫林北路街道車東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環河街街道縣府街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攸攸板鎮巴彥樹貴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鋼鐵路街道咱家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攸攸板鎮孔家營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攸攸板鎮倘不浪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攸攸板鎮高倫特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環河街街道阿吉拉沁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環河街街道太平街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鋼鐵路街道西機務段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攸攸板鎮金龍社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新華路街道大慶路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興隆巷街道四里營東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長和廊街道菩提塔西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石東路街道康樂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鄂爾多斯路街道前八里莊村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西菜園街道西苑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街道小黑河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黑河鎮金川南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石東路街道富麗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鄂爾多斯路街道巴彥烏素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街道天驕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街道溝子板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西菜園街道蘆花園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街道聞都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召前街街道建華北街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召前街街道五塔北街社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長和廊街道大召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烏蘭察布路街道軍區第三干休所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街道小臺什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街道錦繡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中專路街道創業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中專路街道萬達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街道天野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榆林鎮東干丈村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中專路街道中專路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南路街道前巧報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南路街道香榭花堤社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原如意開發區東岸國際2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廟子鎮堿房村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廟子鎮新營子村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臺閣牧鎮霍寨村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臺閣牧鎮白廟子村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經濟開發區第一農場呼和浩特市武川縣上禿亥鄉劉家村包頭市昆都侖區阿爾丁街道包頭市昆都侖區前進街道包頭市昆都侖區白云街道包頭市昆都侖區市府東路街道包頭市昆都侖區昆北街道包頭市昆都侖區鞍山街道包頭市青山區青福鎮北區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小文公鄉腮林忽洞村呼倫貝爾市滿洲里市東山街道怡園社區呼倫貝爾市滿洲里市興華街道湖西社區呼倫貝爾市滿洲里市北區街道富華社區吉林(3個):吉林市昌邑區兩家子鄉李屯村一組吉林市豐滿區龍城帝景小區103棟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琿春市近海街道合作區可贏國際貿易公司黑龍江(16個):雞西市雞東縣藍天名苑小區22號樓雞西市雞東縣乾宏家園小區2號樓雞西市雞東縣人民醫院牡丹江市綏芬河市時尚花園2號樓牡丹江市綏芬河市綏芬河烏拉爾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綏芬河市天澤樓牡丹江市綏芬河市中天幸福家園一期2號樓牡丹江市綏芬河市新利A區2號樓牡丹江市綏芬河市海融富華苑23號樓牡丹江市綏芬河市溪樹庭院1期1號樓牡丹江市綏芬河市長春小區牡丹江市綏芬河市陽光小區7號樓牡丹江市綏芬河市鐵路綜合樓1號樓牡丹江市綏芬河市天悅公寓牡丹江市綏芬河市吉祥花園3號樓黑河市愛輝區網通社區醫院小區1號樓上海(3個):普陀區石泉街道寧強路33號石泉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嘉定區馬陸鎮寶安公路3705弄1號松江區九里亭街道永輝超市滬亭北路店江蘇(12個):蘇州市姑蘇區平江街道永林二區蘇州市張家港市楊舍鎮新航花苑18幢蘇州市張家港市楊舍鎮民豐苑西區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錦溪苑5期4幢連云港市海州區眾興華庭7號樓連云港市海州區潤琦苑3號樓連云港市海州區九嶺社區北大荒西21號連云港市海州區天景美地4號樓連云港市海州區溫僑綠苑B2連云港市海州區悅城國際9號樓連云港市海州區香溢世紀花城小區7號樓連云港市海州區海連中路151號山東(1個):青島市黃島區九龍江路53號甘水灣小區湖北(5個):武漢市江岸區車站街道華清園小區4棟武漢市江岸區后湖街道同鑫花園小區29棟武漢市武昌區中華路街道凱萊熙酒店戶部巷店武漢市青山區紅衛路街道58街坊127門武漢市東湖高新區關東街道保利時代天悅小區28棟廣東(10個):深圳市羅湖區桂園街道華瑞大廈B座深圳市羅湖區南湖街道春風路2026-6號向西花園向貴樓6至23樓住宅深圳市南山區招商街道愛榕園18棟深圳市南山區蛇口街道雷公嶺村15號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沙浦洋涌工業區6路3號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羅田北區234號東莞市虎門鎮南柵社區沖元二巷1號、3號,三巷1號、2號、5-7號,四巷1號、5號、7號,五巷1號、4號合圍區域東莞市大朗鎮圣堂社區人和路中心花園鴻泰城市公寓、華昌逸居公寓、怡家公寓,天祥公寓合圍區域東莞市大朗鎮楊涌村鄭公涌商業路16號怡和D棟怡和公館東莞市大朗鎮蔡邊村富民工業園—園5號鑫藝科技園廣西(2個):防城港市防城區峒中鎮友誼路口至官田路交匯處、官田路至河堤路全段、峒中汽車站貨場西面小巷所圍合區域防城港市那良鎮灘散村灘散街區域四川(9個):成都市高新區石羊街道天府世家小區成都市高新區桂溪街道世龍公館成都市高新區中和街道中德世邦和庭1棟、7棟、8棟成都市高新區中和街道名著司南小區7棟、8棟、9棟、10棟成都市高新區中和街道樂活公社小區成都市高新區桂溪街道英郡三期小區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街道伏龍社區麗景苑小區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街道四河社區四河小區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街道洛森堡新殿蝶郡小區云南(5個):臨滄市鎮康縣南傘鎮新城社區公主路以東,自文景路以北至泰安路以南片區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瑤族自治縣河口農場23隊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瑤族自治縣主城區迎賓麗景小區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姐告國門社區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畹町鎮民主街片區注:媒體引用時,請標注“信息來自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 轉發量:12
5、關于上海市徐匯區、甘肅省蘭州市、陜西省西安市等地區來句返句人員健康管理的提醒 轉發量:11
6、//@青島欒惠欣:#山東發布##平度王麗#太猖狂!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怒]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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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蘇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9、50、51、52、53、54號通告 轉發量:9
8、//@青島欒惠欣: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青島劉加元: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誰管山東1號大案?@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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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新通報#【截至3月6日24時江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況】3月6日0-24時,江蘇新增本土確診病例5例(連云港市報告,均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1例(連云港市報告,在定點醫院接受隔離醫學觀察)。新增出院病例5例(本土4例,境外輸入1例),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1例(本土)。目前,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的確診病例82例(本土58例,境外輸入24例),接受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37例(本土24例,境外輸入13例)。2020年1月22日至今,全省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1792例(其中境外輸入203例)。疫情風險等級提醒截至3月6日23時,全國現有12個高風險地區,145個中風險地區:高風險地區(12個):內蒙古呼和浩特市(8個):武川縣上禿亥鄉圪奔村;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毫沁營村,成吉思汗大街街道東河社區,東風路街道海東路社區;賽罕區榆林鎮陶卜齊村;土左旗白廟子鎮東壩什村,京包鐵路線以北、在建三環路(土左旗金川段)以東、原110國道以南、金三道以西、金四路以北、金華學府小區東墻沿線以西圍合區域,回民區環河街街道巴彥南路社區。廣東省東莞市(1個):大朗鎮楊新路82號、112號、124號、158號、168號、238號。天津市空港經濟區(1個):雅苑足道。山東省青島市(2個):萊西市第七中學(龍口東路25號),龍口東路18號安居小區。中風險地區(145個):黑龍江省雞西市(3個):雞東縣將藍天名苑小區22號樓、乾宏家園小區2號樓、雞東縣人民醫院。黑龍江省牡丹江市(12個):綏芬河市時尚花園2號樓、綏芬河烏拉爾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商聯路50號,綏芬河鐵路貨場二貨區2線西側)、天澤樓、中天幸福家園一期2號樓、新利A區2號樓、海融富華苑23號樓、溪樹庭院1期1號樓、長春小區、綏芬河市陽光小區7號樓、鐵路綜合樓1號樓、天悅公寓、吉祥花園3號樓。黑龍江省黑河市(1個):愛輝區網通社區醫院小區1號樓。廣東省深圳市(6個):羅湖區桂園街道華瑞大廈B座(不含底商)、南湖街道春風路2026-6號向西花園向貴樓6至23樓住宅,南山區招商街道愛榕園18棟、蛇口街道雷公嶺村15號,寶安區松崗街道沙浦洋涌工業區6路3號、燕羅街道羅田北區234號。廣東省東莞市(4個):大朗鎮圣堂社區人和路中心花園鴻泰城市公寓、華昌逸居公寓、怡家公寓、天祥公寓合圍區域,大朗鎮楊涌村鄭公涌商業路16號怡和D棟怡和公館,大朗鎮蔡邊村富民工業園一園5號鑫藝科技園;虎門鎮南柵社區沖元二巷1號、3號,三巷1號、2號、5-7號,四巷1號、5號、7號,五巷1號、4號合圍區域。廣西防城港市(2個):防城區峒中鎮友誼路口至官田路相交匯處、官田路至河堤路全段、峒中汽車站貨場西面小巷所圍成的區域,那良鎮灘散村灘散街區域(和平路-解放路-口岸大街-新大街-沿邊公路-解放路橫街的區域)。江蘇省蘇州市(3個):張家港市楊舍鎮民豐苑西區;姑蘇區平江街道永林二區;蘇州工業園區錦溪苑5期4幢。江蘇省連云港市(13個):海州區眾興華庭7號樓、潤琦苑3號樓、九嶺社區北大荒西21號、天景美地4號樓、溫僑綠苑B2、悅城國際9號樓、香溢世紀花城小區7號樓、海連中路151號、龍河小區25號樓、悅城國際9棟、許莊村楊圩北隊75號、寶翔財富廣場3號樓、極美苑2號樓。內蒙古呼和浩特市(58個):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上新營村、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蘇雅拉社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北苑社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塔利村、成吉思汗大街街道鐵路社區、東風路街道昭君新村社區、東風路街道東影北街社區、西街街道藝術廳北街社區、海拉爾路街道賽馬場社區、迎新路街道新春社區、迎新路街道展北社區、中山東路街道中山社區、保和少鎮野馬圖村、錫林北路街道車東社區,回民區環河街街道縣府街社區、環河街街道阿吉拉沁社區、環河街街道太平街社區、攸攸板鎮巴彥樹貴社區、攸攸板鎮孔家營社區、攸攸板鎮倘不浪社區、攸攸板鎮高倫特社區、攸攸板鎮金龍社區、鋼鐵路街道咱家社區、鋼鐵路街道西機務段社區、新華西路街道大慶路社區,玉泉區興隆巷街道四里營東社區、小黑河鎮金川南區、石東路街道康樂社區、石東路街道富麗社區、鄂爾多斯路街道前八里莊村、鄂爾多斯路街道巴彥烏素社區、長和廊街道菩提塔西社區、長和廊街道大召社區、西菜園街道西苑社區、西菜園街道蘆花園社區、昭君路街道小黑河社區、昭君路街道天驕社區、昭君路街道聞都社區、昭君路街道溝子板社區、小召前街街道建華北街社區、小召前街街道五塔北街社區,賽罕區昭烏達南路街道小臺什社區、昭烏達南路街道錦繡社區、昭烏達南路街道天野社區、昭烏達南路街道前巧報社區、昭烏達南路街道香榭花堤社區、中專路街道創業社區、中專路街道萬達社區、中專路街道中專路社區、烏蘭察布東路街道軍區第三干休所社區、榆林鎮東干丈村、原如意開發區東岸國際2期,土左旗白廟子鎮堿房村、白廟子鎮新營子村、白廟子鎮白廟子村、臺閣牧鎮霍寨村,和林縣經濟開發區第一農場,武川縣上禿亥鄉劉家村。內蒙古包頭市(5個):昆都侖區阿爾丁街道、前進街道、昆北街道、鞍山街道,青山區青福鎮北區。內蒙古呼倫貝爾市(3個):滿洲里市東山街道怡園社區、興華街道湖西社區、北區街道富華社區。云南省紅河自治州(2個):河口縣河口農場23隊、迎賓麗景小區(含老百貨公司住宿樓)。云南省臨滄市(1個):鎮康縣南傘鎮新城社區公主路以東,自文景路以北至泰安路以南片區。云南省德宏自治州(5個):瑞麗市姐告國門社區、畹町鎮民主街片區、勐卯街道團結村委會弄喊二村民小組、姐崗村委會帕色村民小組、卯相社區五星商貿城。四川省成都市(9個):高新區中和街道樂活公社小區,石羊街道天府世家小區、桂溪街道世龍公館,中和街道中德世邦和庭(原中德K區)1棟、7棟、8棟,中和街道名著司南小區7棟、8棟、9棟、10棟,桂溪街道英郡三期小區;天府新區華陽街道伏龍社區麗景苑小區、四河社區四河小區、華陽街道洛森堡新殿蝶郡小區。湖北省武漢市(5個):武昌區中華路街道凱萊熙酒店戶部巷店,江岸區車站街道華清園小區4棟、后湖街道同鑫花園小區29棟,東湖高新區關東街道保利時代天悅小區28棟,青山區紅衛路街道58街坊127門。上海市普陀區(1個):石泉街道寧強路33號石泉社區文化活動中心。上海市松江區(1個):九里亭街道永輝超市滬亭北路店。上海市嘉定區(1個):馬陸鎮寶安公路3705弄1號。上海市徐匯區(1個):徐家匯街道漕溪北路1200號。吉林省延邊自治州(1個):琿春市近海街道合作區可贏國際貿易公司。吉林省吉林市(2個):豐滿區龍城帝景小區103棟,昌邑區兩家子鄉李屯村一組。山東省青島市(4個):黃島區九龍江路53號甘水灣小區,萊西市龍水社區服務中心南龍灣莊自然村、龍水社區服務中心焦格莊自然村、院上鎮中心中學。河北省邢臺市(1個):清河縣葛仙莊鎮袁宋莊村。甘肅省蘭州市(1個):蘭州新區秦川園區秦川鎮酷派酒店。境外(除澳門地區為低風險外)仍全部為高風險地區。專家提醒:近期,新冠病毒奧密克戎變異株已在全球多國和地區發現,我國也發現本土確診病例。與德爾塔變異株相比,奧密克戎變異株的傳播力和隱匿性更強,對防控提出更大挑戰。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要繼續做好健康防護,堅持非必須不出境、不去中高風險地區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區,減少跨省、跨地區流動。一、主動及時報備,配合防控管理。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區旅居史,特別是與新增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集的人員,應主動向所在單位、社區(村組)或入住酒店報告,積極配合落實信息登記、核酸檢測及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密切關注官方發布疫情權威信息、國內疫情動態和中高風險地區變化,不信謠、不傳謠,始終保持警惕、嚴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二、積極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疫苗是預防新冠肺炎最好的辦法,有助于建立群體免疫屏障,減緩并最終阻斷疾病流行,保護個人和家人的健康。請按照社區或單位安排,嚴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時依次接種疫苗。重點人群及時進行加強免疫接種。三、堅持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冬春季是呼吸道傳染疾病的高發季節,在人員聚集場所、密閉空間內要堅持佩戴口罩。在商場、餐廳、酒店、影劇院、體育場等公共場所,積極配合戴口罩、驗碼測溫、一米線等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電梯,在醫院就診時,有發熱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醫療衛生、交通運輸等行業高風險暴露人員,應正確佩戴口罩。四、增強個人防護意識。堅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風、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一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覺味覺減退、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應及時按規范程序就診,并主動告知14天活動軌跡及接觸史。就醫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轉發量:9
10、91億!青島市地鐵15號線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中標 轉發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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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島欒惠欣: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青島劉加元: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誰管山東1號大案?@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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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島欒惠欣:#山東發布##平度王麗#太猖狂!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怒]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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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東發布##平度王麗#太猖狂!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怒]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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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青島劉加元: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誰管山東1號大案?@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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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島劉加元: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青島劉加元: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誰管山東1號大案?@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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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島劉加元:#山東發布##平度王麗#太猖狂!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怒]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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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青島爆料Z://@青島劉加元: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青島劉加元: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誰管山東1號大案?@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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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求助:青島市城陽區推出共有產權住房政策,2021年8月份在青島城陽區青特地鐵花嶼城交了30%首付參與共有產權購買住房。此房為精裝現房!承諾3個月可辦完手續交房,為了盡快入住才買的,并且已經把自己原本房子也賣了,現在一直租房子。7個月過去了, 轉發量:2
9、//@政務員://@欒惠欣:#山東發布##平度王麗#太猖狂!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怒]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誰管山東1號大@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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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遲仁華實名舉報人://@青島欒惠欣:#山東發布##平度王麗#太猖狂!征遷運動,用一百種方法動用所有手段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護產權的受害人[怒]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觀淡漠,不主動出擊采取軟拖硬磨蒙混過關。沒有黨的革命性沒有執行力,抱團消極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職權法定的基本原則#@濟南12345@青島欒惠欣@青島爆料Z@青島鄭浩@青島劉加元@王維高之妻@被逼供@耕田無地@家可待@小水清溝村強拆曲莉紅@欒老太太@用戶青島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決!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小水清溝村欒惠欣等26村民實名控告:征地批復、轉用及實施(呈報)三級主體:暗箱操作,顛倒黑白,偽造了行政相對人的報批材料,被《國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實征地的【四項補償】及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行為,法無授權即禁止!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三個要件:有職權+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能獨立擔責三者缺一不可對于國家多次督辦交辦的集體重大突出信訪積案,山東省人民政府和青島市人民政府的兩級包案領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濤聲依舊……請求:1.國務院派督察組實地督察督辦,查明補償安置款項的資金流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法定補償安置義務主體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各負其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所造成損失依法補償和賠償,還受害人公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規定。然而,在拆遷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財產房屋卻常常被肆無忌憚地侵犯。暴征強拆,是很多被拆遷人頭上揮之不去的陰霾。遭遇暴力強拆,不僅僅是喪失家產,連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事實上,國家早就命令禁止強制拆遷。但是,地方行政機關或者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識的欠缺進行非法強拆,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所以,每個人不要放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理由:征地稱序及實體嚴重明顯違法。惡意違約、毀約、打家劫舍行政亂作為。違背了國家有征收必有補償的三項基本原則。公共用途、正當稱序、公正補償。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強征強占,征地補償款項款項全部截留克扣長達23年多。引發了一系列行政亂作為突出問題層出不窮,久拖不決。一、2010年12月10日開始暴力拆遷,非法停水、停電,殺人,放火等無惡不作。詳見(百度:山東建筑報記者報道:山東省青島市小水清溝村拆遷嚴重違法的“罪行錄”)二、濫用職權,逼遷逼簽。近11個月的拆遷運動,全村簽訂協議的是寥寥無幾,征遷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動用全市警力濫用警械,暴力選擇性抓捕沒簽拆遷協議的被征遷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驚國內的冤假錯案,其中,鄭浩被電擊全身等嚴重刑訊逼簽,非法關押7個半月,判一緩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時后釋放,2人48小時后釋放!三、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遷人與被征遷人未達成征遷協議,也未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會性質組織暴力強拆民宅,打家劫舍,傷亡慘重,現場慘不忍睹,有現場原始全程視聽錄像資料為證。1、2011.11.19暴拆仲維君和鄭敦棟家,致使16村民被打傷,其中有5個人全身多處輕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2、2013.4.1暴拆(退役軍人)劉加元樓房案(兒子時任現役軍人)致使“一死兩傷”慘案,其中王維高全身內外多處重傷,醫治多年無效含恨而去;劉加元全身多處骨折及多處內外重傷;欒惠敏全身多處內外打傷。3、面臨高考的6.5暴拆4戶,其中三個家庭的三個孩子還有兩天就考了,被慘無人道的組織暴力強拆并打傷老人等犯罪事實。4、9.4案小水清溝村27號劉加元私宅和9.14案鄭敦侖私宅暴拆,致夫妻兩人多處傷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四、顛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惡意非法打擊報復依法維權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產生活資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維權慘遭非法打擊報復,惡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關進黑監獄、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惡意發布全國網上在逃通緝有鄭敦侖和欒惠欣等行政違法犯罪行為,真是無不用其極。征地的《四項補償款及養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綜上所述,征遷領域無法無天,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如此顯而易見的行政腐敗行為毫無遮攔。對《憲法》以及《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嚴重損害,在這一領域功能完全喪失。致使暴征強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給付一分錢的治療費,也為給付一分錢的過渡費,民生無保障,久拖不決。《土地管理法》12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養老等社會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條,明確規定了被征地農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計保障問題,并且詳細規定了需要補償和保障的費用有哪些,以及這些費用制定的規范和依據。被征地農民生活、生計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意味著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為此,針對被征地的農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單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須是被征地農民的意思。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條規定,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原來相比,不得降低;長遠生計必須有保障。因此,這也是很多拆遷戶成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沒有得到合理保障的。農民為了自己能夠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應該努力爭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計,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須集體提出異議,必要時,也可以請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補償,直到達成雙方滿意的協定。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用種類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收土地的費用主要分成以下幾類: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補貼,以農戶的戶頭為單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村民住宅補償費用。對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補償了以后,才能搬遷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沒這樣做,是可以申訴的,或者申請拆遷費補償的。人搬了,錢沒到位,意味著錢被挪用或者資金沒有足額到位,相當于欠錢不給,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體的補償標準在后面敘述。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這里有一條重要的原則需要注意“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需要得到完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條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農村失去了吃飯的土地,養老、生活都是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輕人的工作問題,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決,因為這里規定的養老后面有一個“等”字。這些保障需要得到補貼或者減免。具體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級單位制定我們26名村民向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緊急求救:請各部委領導及各位學者老師百忙中關注!萬分感謝!!!@北京12345@中國網@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崔永元@人民日報@陳里@央視新聞@新華視點@最高人民法院@鳳凰網@澎湃新聞@搜狐新聞@澎湃視頻@人民公安報?@凱迪網絡@21世紀經濟報道@微天下@頭條新聞@中廣資訊@北京青年報@中國商人雜志社@南方都市報@貓撲@瞭望@觀察者網@人民日報評論@共青團中央@參考消息@中國新聞周刊@中國新聞社@央廣網@黨史網@理論旗幟@紅旗文稿@半月談雜志社@光明網@新民晚報新民網@環球網@國防部發布@俠客島@亥時熱評@新華視點@頭條新聞@學習粉絲團?@清廉網微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警察網?@財新網@財新周刊@新京報@中國經營報@財經評論@陳士渠@政法網絡輿情@CCTV焦點訪談@紫光閣@旗幟@中國周刊@人民海軍@中國火箭軍@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學習中國@學習小組@中國長安網@最高人民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全國打黑辦@中國警方在線@警民攜手同行@問政山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山東紀委書記在線@山東發布@山東政務@山東微政務@人民網山東頻道@于建嶸@清華孫立平詳見:@青島鄭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關于禁止強拆的法律、法規、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為廣大被拆遷人進行梳理,希望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國務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中載明:“要量力而行,嚴禁大拆大建,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政策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不得損害群眾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載明:“嚴肅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規定: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村鎮建設中嚴格貫徹落實的通知》中載明:“嚴禁大拆大建、強拆強建,防止對農村傳統文化、鄉土風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風貌的破壞”。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的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第二條規定: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征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的,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第三條規定:對涉及征地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凡是被執行人尚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當事人就相關行政行為已經提起訴訟,其他當事人或有關部門申請先予執行的,原則上不得準許,確需先予執行的,必須報上一級法院批準。國務院《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法》中對于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都做了專章規定。其他相關法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合法私有的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侵權責任法》《國家賠償法》《刑法》等對應地規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財產被破壞,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熟悉國家的拆遷政策,具備法律意識,當面對臨不公平對待時,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維權。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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